Victor Yeung
楊書健
Victor Yeung

投資地產即當地法律權益

投資地產,表面上是投資土地或空間,實際上是投資法律權益。最根本的原因,是只有當法律規定產權持有人對空間有獨有使用權,可以排除其他人使用自己的空間,產權才有意義。原始時代,每個人都可以進入樹林打獵,樹林就沒有產權可言。因此,地產價值是建基於法律所給予的權力和責任,當兩個地區的法律制度有異,可以影響地產的長遠價值。

(圖片來源:Pixabay)

具經驗的投資者經常說房託比實體投資方便,部份原因就是因為各地上巿法規較近,投資房託所需的法律知識比較簡單。法律上,房託就是股票,因此只要當地股票容許外資買賣,一般交易過程都比較簡單,通過交易所及證劵交易商進行。

如果投資者希望投資海外地產,首先要瞭解當地的交易方法。在香港買賣樓宇,由物業代理促成,並由律師處理資金和文件交收。在其他地方,則可能由其他專業人仕處理。例如在日本,負責處理交易的是司法書士,雖然亦是法律專業人員,但他們並非律師。在某些地區,容許投資者任命代理人處理樓宇交易,但在某些地區,投資者必需親身交收。投資者決定之前,宜先瞭解整個收購程序,否則中間或會出現大大小小的誤會。

在香港,樓宇交易都在田土廳有紀錄。但在行使大陸法的地方,樓宇交易的證據在於產權證,而非官方紀錄。香港每一份樓契,都包括了同一個單位所有之前的交易文件,所以二手樓的樓契往往厚如字典,但是其他地方,樓宇買賣合約或者只有一版,列明今次買賣雙方的名字,雙方同意的金額之類的具體條件,往往不明文寫出談判時候所達成的其他共識。投資者如何保障自己,則需要詢問專業意見。

假如購買的是樓花,如何付款亦因應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。例如澳洲,法律規定樓花的交易款項交到銀行的專項戶口,等到發展商交樓之後,才由銀行發放款項給發展商。其他地區,則有官方標準或行規,樓盤在不同階段可以分階段要求供款。因此,投資者亦需要瞭解購買樓花之後,具體的資金要求是什麼。

購買海外地產,往往是投資者衝出本地投資的第一步,除了投資價值之外,亦是樂事。不過事先功課,必需做足,否則就很容易出現意想不到的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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