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ephen Chung
鍾維傑
Stephen Chung

真的為了增加庫房收入?從政府角度解讀空置稅

加拿大有些城市已有空置稅,部分則考慮設立,空置税的優劣成效及技術操作已有不少論述,這裡只從市政府的角度看這件事情,分析除政治和意識之外,為何市政會考慮徵收空置稅。

圖︰THINKSTOCK


首先,不少擁有物業但不居住又不出租的業主,他們會認為買樓已幫了當地經濟;有些業主會覺得自己闊卓,因管理費照交但不用物業;也有些人覺得出租與否是業主的自由。

不過,從市政府立場看,樓價和城市經濟GDP沒有關係,因買100萬加元或者1,000萬加元物業都不計入GDP,只有買賣的經紀佣金、律師費、稅項才會推升GDP,且是一次性。至於日常物業管理維修費用,通常銀碼有限。

最重要的是,空置的住宅物業代表少了一個或多個市民,即少了工作或消費人口,以一個家庭按年計算,閒閒地都少了3、5、7萬加元的GDP,多則10萬以上,還未提及空置可能引致的房屋不足問題,若原本住宅已經不足夠,空置過多會加重房屋壓力,同時因少了工作消費人口繼而稅收也下降。

因此,空置稅是沒甚麽好辦法之中的產物,目的甚至不是稅收,而是鼓勵業主居住或出租物業。上述亦解釋了為何遊輪公司(當然現在疫情下不是坐遊輪的好時機),通常對一個人上船收費會貴過兩個人,原因是單人乘客要付上「無出現」的第二個人的船費,還要補償「第二個人」在船上的額外消費。講來講去三個字母,GDP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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