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耀宗
Roy Lam
台灣朗峰國際移民董事,專營台灣移民、台灣投資創業,已協助逾600個家庭成功定居台灣,2018~2020榮獲經濟一週「實力移民顧問品牌大獎」。對台灣營商環境、房地產投資都有相當豐富的經驗。
不可不知移民台灣租屋新規定
台灣政府上月頒佈最新租務法規,規範業主與租客所訂立的租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才算合法,新規範涵蓋範圍主要有以下4大項:
以上新的租屋規範對新移民台灣港人真是天大好消息,不過在此提醒準租客,以上法規於2017 年才實施,在實施之前承租物業前需仔細審閱租務合約,免招損失。
己所不欲勿施於人
台灣人友善、熱情、生活指數低,讓台灣近年成為香港人的第二家園。香港人高素質、自力更生兼積極勤奮,因此一直港台關係都很好,很多台灣業主都對香港租客照顧有加,但樹大總有枯枝…近日新聞報道稱有台灣業主哭訴,好心以低價把房子出租給香港人,卻慘遇租霸,欠租、破壞傢俬兼全屋滿佈大小便,最可惡的是居然把小貓遺棄屋中,導致小貓慘遭餓死。租客欠租更潛逃返港人間蒸發。我在此呼籲各位請勿濫用台灣人的善心,己所不欲勿施於人,做個有品香港人。
此欄文章的觀點均來自作者,不代表本網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