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nald Ma
馬致聰
Ronald Ma

淺談澳洲土地產權

投資澳洲物業,與香港比較下一個主要分別就是「永久產權」(Freehold Fee Simple)永久產權顧名思義就是產權可以代代相傳、永久延續。而香港傳說只有位於中環花園道的聖約翰座堂,是當年英國政府批出的唯一永久產權地皮,香港政府賣地都是租契(Lease)形式有固定租用年期。

租契與永久產權

租契在租用年期內,租客的權利實際跟業主差不多一樣,享有土地的獨家佔用和使用權,租契亦可自由轉手出讓,香港業權的買賣實際就是租契的買賣。但是由於澳洲絶大部分出售的業權都是永久產權,因此制度可能亦較為嚴格,例如購入多層大廈單位,法例規定新業主必須通知該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,更改大廈業主紀錄。

澳洲各地不同規限

如果物業位於新南威爾斯省(悉尼所在省分),法例更規定業主的通訊地址必須是澳洲地址,不能是海外地址,譲業主立案法團有需要時通知各業主開會,或投票決定大廈的管理或改動時更明確方便。

如果物業是位於墨爾本市中心,墨爾本市政府更規定業主必須在市政府的重要規劃決定時作出投票,否則業主會收到告票,要負擔罰款。

長期租管協議

因為上述的制度及環境不同,因此,在澳洲的地產代理也有不同的經營模式。如果業主將物業放租,地產代理一般會跟業主簽訂長期的租務管理協議,定期抽取租金的某個百分比,然後代業主處理所有物業管理及招徠租客的工作。因此,在澳洲投資物業,要注意找到當地比較可靠的地產代理,幫忙處理較為煩瑣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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