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致聰
Ronald Ma
澳洲悉尼大學畢業並持有法律學士及經濟學士雙學位,為目前少數同時澳洲、英國及香港取得執業資格的律師。於澳洲和香港兩地執業超過20年,處理包括商業、房產、租務、移民、訴訟、遺產以及家庭法律問題,對中、港及澳洲商業環境十分熟悉。
認識澳洲置業新稅制(下)
(回上篇 認識澳洲置業新稅制(上)) 2015年7月1日開始,澳洲維多利亞州率先將海外投資者購買住宅印花稅加收樓價3%;假如物業並非自住,每年應付土地稅亦由今年1月開始加收0.5%(即共3.5%)。一年過去,墨爾本樓價並未受加重印花稅影響,所以州政府於4月公佈的預算案中,將今年7月1日起海外投資者印花稅提高到7%;而悉尼所在的新南威爾斯州,於本月初宣佈將效法維多利亞州,在新預算案加收海外投資者印花稅4%及土地稅0.75%。預算案雖未經落實,但若然沒有強烈反對,可能也會通過。
各州新政程序不同
同樣地,昆士蘭州亦宣佈由今年10月1日起加收海外投資者印花稅3%。我們要注意,徵收印花税的程序各州不同,維多利亞和昆士蘭州是成交時交印花税,但新南威爾斯州是雙方簽訂合同後的3個月内買家要付印花税,如果買樓花,最遲是雙方簽訂合同後的15個月内要交印花税。
做好資金準備
另外,維多利亞州對於買樓花的印花税優惠依然不變,如果建築工程未開始,買家只需付地價的印花税,一般可能只需付大概合同價半個百分點左右;對比新南威爾斯州樓花也按合約全額計算,買家實制要付的印花税比率,可能在不同州别也分别不大。因此,準買家應考慮並做好資金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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