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ndy Wong
黃嘉欣
Mandy Wong

海外樓銷售指引能保買家權益? (一)

本港樓價高企,加上港府多次推出樓市辣招,增加置業成本。不少投資者為求理想回報,轉為投資外國物業。不過,近年發生數宗海外物業「爛尾」,令投資者有所損失。有見及此,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出新指引,加強監管在港銷售海外物業,並已於4月1日生效,但投資者購入海外物業時仍要謹慎。

(圖片來源:美聯社 Associated Press)

新指引實施前,如地產代理沒有銷售任何本港物業便不需領牌。因此,過往一些明星接受訪問推介樓盤,其實沒有受到監管。

新指引下,代理需就賣方及境外未建成物業進行盡職審查,包括取得專業人士、金融機構或政府當局發出的報告,確認賣方確實存在,及法律上有權發展和出售境外未建成物業。另外,代理亦需要確認發展商資金來源,及提供發展項目的關鍵資料。

事實上,以往來港銷售的樓盤,由於無明文規定要進行盡職審查,主要倚靠地產代理自律,因此只有部分地產代理公司自行加添此步驟,只推售能通過盡職審查的樓盤,以保障投資者利益及公司聲譽。

此外,新指引下,地產代理需取得境外物業所在地的法律意見,和海外發展商就廣告或宣傳物品的準確性及完整性的明確書面批署。不少海外物業以低風險及高回報作招徠,不過新指引下,禁止了地產代理使用安全或低風險等字眼, 也不能描述在極少或無風險的情況下獲得快速、 輕鬆或高收益或回報。

下期再詳談措施能否保障買家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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