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同時做4個按揭買入4個物業
「銀行怎樣才會知道我有多個按揭供緊?」 資產豐厚的客人問我。不是他們刻意隱瞞銀行去盡借,而是真的有人會忘記自己有多少個按揭在身。
以前銀行又的確沒有辦法知道申請人有多少個按揭。香港人有很長一段時間是可以一份人工,借多個按揭。銀行之間由於沒有統一的系統去紀錄完整的貸款資料,申請人可以自稱「自住」向多家銀行申造多宗按揭,用盡高成數和最大借貸力。
但自從政府在2011年推出統一信貸資料庫後,銀行就會知道你有多少個按揭(無論是作為業主,借貸人,還是擔保人的按揭)在身。但事實上,客人提醒我們,香港人現在依舊可以一份收入證明,借多個按揭。
舉例: 港人在不同行政地區不同銀行同時做4個按揭:
1. 在英國買入物業,最高7成按揭。找國際性銀行H。
2. 在馬來西亞買入物業,最高8成按揭。找國際性銀行S。
3. 在上海買入物業,最高7成按揭。找中資銀行C。
4. 最後才在香港買入物業,自住,首置,最高按揭成數,找除了以上銀行以外的按揭銀行。
現在全球主要大城市的樓市也在調整,顯然沒有人會在市場向下時用長倉(買入物業)加槓桿方式(按揭)去投機。我們只是說出在市場上見到的事實。而事實上,不少人是同時在2個不同的國家買入物業。
此方法對買家的入市成本和持續還款能力有非常嚴格的要求。屬於極高風險的操作。但這是不同地區在制度不相容的情況下,炒家用盡借貸能力的方法。再次強調,工具沒有好壞,就看你自己怎樣去用,水能載舟亦能覆舟。97年的樓市爆破,很多人破產就是因為過度借貸,閣下對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。
由於香港人在香港會有完整的信貸評級,不少國家例如英國會要求香港業主提供香港的TU信貸報告。所以反而是客人「教」我們英國買樓必須先於香港,不然TU信貸報告就會見到有香港供款,就要計算香港的供樓負擔入內,無法盡借。
最後,還是那句:「借定唔借,還得到先好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