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明珠
Anvy Cheung
香港上市公司eprint集團成員Sakura Japan董事;擁有多年處理日本房地產業務的豐富經驗,熟悉日本各個城市,了解每座城市的規劃及配套,成功為眾多投資者置業;設計購房計畫、辦理貸款、協助在日本創辦公司、取得日本居住權等;近年也為香港企業買日本土地、申請民宿牌照。
日本樓出租做民宿10大要點
投資日本物業,為了增加回報,很多投資者都打算把單位出租作民宿,但其實想在日本做民宿,有很多細節要留意,加上今年6月日本民宿法例生效後,對單位的要求更多,筆者嘗試為大家講解10大要點。
1. 一戶建做民宿時,不能影響鄰居日常生活,否則會遭到投訴,以後可能不能再做民宿。
2. 日本不同地區,生活垃圾的回收時間也不同,要遵守當地的垃圾回收制度。
3. 持有物業期間,不能隨便進入已經出租賃的物業,否則會被當做侵犯別人隱私及私闖民宅。因為已經租給租客,租客有使用權。
4. 民宿的牌照一般委託給行政書士辦理,費用約30至40萬日圓。時間大約2個月之內就能申請到。前提是物業符合民宿牌照標準。
5. 一般一棟大廈的一個單位申請作民宿,需要先管理公司同意後,才可進行下一步動作。
6. 一般城市規劃中,分為第一及第二種住居地域、準住居地域、近鄰商業地域、商業地域、準工業地域。這些區域按照原則上都可以申請酒店或民宿等牌照的。
7. 特區民宿申請單位的面積,至少要在25平方米以上。
8. 特區民宿申請單位,租客至少要停留3天2晚。
9. 一般來說,公寓和一戶建申請的牌照是【簡易宿所】和【特區民宿】
10. 特區民宿申請單位內,所有門窗都要有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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