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包租婆
不時分享自己在日本投資物業心得及經歷,有投資店鋪及情侶酒店,也有買農地起樓經驗。年青時留學日本,在日資企業做秘書及貿易等工作。婚後在日本活躍參加國際交流翻譯活動,在靜岡文化中心,學校及電台等教授香港家庭料理,經営Order made婚紗生意,協助丈夫家在靜岡經營分租部屋及停車場生意,也是電器店的東主,對處理當地税務佷有心得。
日本單位遇到欠租點算好?教你收樓程序
很多讀者inbox問起我,日本的單位遇到租霸欠租點算好?以下是日本一本不動產投資月刋的內容,頗具參考價值,不過是日文版,等我分享一下重點。
追租金步驟︰
1. 意思欠租初期,由交租日起計3日內,由代管公司打電話問租客情況,是否忘記交租
2. 超過一周或以上仍欠租,會以普通郵件,催促交租
3. 超過兩周仍欠租,用掛號郵件催促信提醒租客交租,電話及上門探訪和租客對話,租客有回應就要給他簽署「誓約書」
4. 欠租一個月,再不交租會自動解除租約
5. 欠租兩個月以上,業主要以「強硬手段」姿勢及行動,出信說明租客在某年某月某日為止不交租是不法佔用。
6. 欠租三個月,業主可發出最後通牒,即解約並要求租客在指定日子搬出單位的書面通知,並可要求對方支付欠租金額的利息。
7. 最後階段,準備好「賃貸契約解除並びに建物明渡し契約書」給欠租租客簽署!
內容要包括︰
a. 列明解約日,以後沒有專有權限
b. 清楚列明還屋日
c. 欠租金的金額及還款期
d. 要求回復單位原狀,計算按金
e. 放棄單位內留下的家具電器追究權利,及承擔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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