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款人以離港為由提取MPF 去年第四季金額升四成

積金局公布,去年第四季供款人以永久離港為由,提取強積金供款的金額按年大升四成,是2014年有紀錄以來最大的季度升幅。

數據顯示,去年第四季因「永久離開香港」而提取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為14.35億港元,按年大升四成,較2018年第4季的9.8億港元飆升43%。去年第3季的金額有13.98億港元,申請宗數高達8,300宗。去年全年的金額則有48.45億港元,為有紀錄以來新高。

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及執行董事鄭恩賜表示,從未要求受託人追問計劃成員離開原因,故無從得知成員離港的原因。

根據《強積金條例》,計劃成員若因永久離港,可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,但一生只可以此理由作出一次申請。即使其後返港及再次參加強積金計劃,亦不能再次以永久離港的理由申請提早取回款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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