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業主懶理違法照短租單位 物管業界冀新政府出手
泰國華欣及佛丕府法院去年裁定公寓單位短期放租屬違法,判處業主入獄及罰款。現時當地業主不能再以短租方式出租物業,但有不少公寓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現,仍有業主違例經營短租業務,業界希望下屆政府可出手解決有關問題。
泰國公寓單位的租務市場,近年越來越多業主以短期形式放租作為民宿,對當地酒店業造成嚴重打擊。當地政府收到大量投訴。去年5月華欣法院裁定一名以短租方式,把公寓單位放租的業主違反酒店法,罰款5,000銖。另外佛丕府法院亦裁定以短租方式放租的業主,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銖。法院的裁決對泰國的短租業務產生重大影響。
但泰國資產管理公會估計,購買公寓單位的業主,僅10至20%用於自住,其他都是用作投資。倫披尼物業管理公司總經理頌詩表示,法院判決結果對短租起到一定壓抑作用。目前公司管理200多個項目,部分大型項目可能有2至3個物管公司管理。公司已把判決結果文件發放給各業主委員會,以了解哪些做法屬於違法行為。而短租放租較盛行原因可能包括,單位地點主要集中在靠近地鐵站及車站,公寓單位短租租金為平均每日1至3千銖(約250至750港元),比酒店價格便宜兩至三成。
有調查發現,不少物業管理公司仍發現有業主把靠近地鐵站的公寓單位違法短租,他們會採取相應措施應對。例如曼谷素坤逸路一個單位從事短租業務,結果被罰款5萬銖(約1.25萬港元),如果不繳交罰款則停水,直到繳交罰款為止。亦有管理公司從輕處罰,先溝通,無效便禁止住客使用會所設施,更嚴重便舉報及起訴違規業主。公寓大樓物管協會希望下屆政府上台後,能夠解決公寓單位短租問題。
來源:泰國世界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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